民國113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56題
下列何者非屬使用合梯,應符合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使用合梯,應符合之規定?
- (1) 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80 度以上
- (2) 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3) 合梯應具有堅固之構造
- (4) 合梯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
官方答案
(1) 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80 度以上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規定,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下」,且兩梯腳間應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選項1敘述「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80度以上」明顯不符規定,合梯角度過大易失穩傾倒,標準規定應在75度以下,故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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