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術科

第3題

第三題題目: 請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規定,回答下列有關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 員作業之安全防護問題: 一、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

題目

第三題題目: 請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規定,回答下列有關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 員作業之安全防護問題: 一、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 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 2 2 0 0 0 職業安全管理甲第2 頁/ 共2 頁 ( 術科) 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請簡要列示5 項前述防止 墜落措施應辦理事項。(每答對1 項給2 分,共10 分) 二、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應依據作業風險因素,事前 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並應指 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隨時注意作業安全,相關 表單紀錄於作業完成前,並應妥存備查。請簡要列示5 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 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應辦理事項。(每答對1 項給2 分,共10 分)

參考解答

  • 移動式起重機原則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例外作業須無其他安全替代方法,且採防止墜落及相關安全措施。
  • 搭乘設備設計製造應有足夠強度、剛性及穩定性,設置圍欄、踢腳板、防滑底板、出入口防開啟裝置及安全帶繫掛設備。
  • 搭乘設備自重加搭乘者、積載物等最大荷重,不得超過該起重機作業半徑所對應額定荷重之 50%。
  • 起重機操作人員應監督搭乘人員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墜設備,並不得超載、攀出、移動或從事危險動作。
  • 垂直高度超過 20 公尺之高處作業,原則不得使用簡易籃、吊籃或非固定式搭乘設備。
  • 吊掛搭乘設備時,應對起重機及搭乘設備妥為安全設計;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應委託認可專業機構簽認,簽認效期最長三年。
  • 20 公尺以下作業仍以不得載人為原則;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特殊作業並採防墜措施者,始得適用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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