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30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 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至少置備何種防護具,使勞工確實使…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 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至少置備何種防護具,使勞工確實使用?
- (1) 防護眼鏡
- (2) 裹腿
- (3) 反光背心
- (4) 口罩
官方答案
(3) 反光背心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1 條之 1 規定,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裝備,使勞工確實使用」。配戴高能見度之反光背心可大幅提升勞工在昏暗環境或車輛燈光照射下的辨識度,預防駕駛人未注意而發生撞擊事故。防護眼鏡、裹腿及口罩非此情境下法定之主要防交通事故個人防護裝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