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3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1. (1) 以真實姓名檢舉
  2. (2) 委託他人檢舉
  3. (3) 匿名
  4. (4) 以他人名義檢舉

官方答案

(1)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檢舉人應以真實姓名檢舉,並提供具體貪污瀆職事證,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始能核發檢舉獎金。若採匿名、以他人名義檢舉或委託他人而未具真實姓名,因無從查證真實身分或不符法定具名要件,主管機關依法不予受理核發獎金,故必須具名檢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