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68題
依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下列哪些情事者,應檢討並修正其 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後,留存備查?
題目
依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下列哪些情事者,應檢討並修正其 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後,留存備查?
- (1) 不影響製程之設施之同型替換
- (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 條第 2 項規定之職業災害
- (3) 火災、爆炸、有害氣體洩漏
- (4) 其他認有製程風險之情形
官方答案
(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 條第 2 項規定之職業災害、(3) 火災、爆炸、有害氣體洩漏、(4) 其他認有製程風險之情形
解析
依《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檢討並修正其製程安全評估報告,並留存備查:一、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之職業災害(重大職災);二、火災、爆炸、有害氣體洩漏或其他足以引發火災、爆炸及中毒等異常事件;三、其他認有製程風險之情事。因此選項2、3、4均為應檢討修正報告之法定事由。選項1「不影響製程設施之同型替換」屬於一般日常維護,非製程重大變更,無須重新檢討修正安全評估報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