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66題

國際勞工組織(ILO)於一九六四年提出之第一百二十一號「職業傷害給付公約」,揭櫫遭逢職 業災害勞工後續補償制度應有下列那些設計?

題目

國際勞工組織(ILO)於一九六四年提出之第一百二十一號「職業傷害給付公約」,揭櫫遭逢職 業災害勞工後續補償制度應有下列那些設計?

  1. (1) 結合重建及事前預防
  2. (2) 代位司法訴訟
  3. (3) 協助其重返原工作
  4. (4) 依該遭遇職業災害勞工之需求提供復健服務

官方答案

(1) 結合重建及事前預防、(3) 協助其重返原工作、(4) 依該遭遇職業災害勞工之需求提供復健服務

解析

依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21號「職業傷害給付公約」意旨,職災補償制度不應僅限於事後現金補償,更強調「事前預防」、「醫療與復健服務」及「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就業重建)」之整合性架構。選項(1)結合事前預防與復健重建、(3)協助重返原工作或合適工作、(4)依個案需求提供醫療及身心復健,均為該公約核心原則;(2)代位司法訴訟並非該公約規範之給付補償制度設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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