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73題
對於職業災害勞工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26 條適應訓練及復健及第27 條工作及就 業,國家應如何進行?
題目
對於職業災害勞工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26 條適應訓練及復健及第27 條工作及就 業,國家應如何進行?
- (1) 應推廣為身心障礙者設計之輔具與科技之可及性、知識及運用
- (2) 促進身心障礙者之職業與專業重建,保留工作和重返工作方案
- (3) 確保於工作場所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合理調整
- (4) 組織、加強與擴展完整之適應訓練、復健服務及方案
官方答案
(1) 應推廣為身心障礙者設計之輔具與科技之可及性、知識及運用、(2) 促進身心障礙者之職業與專業重建,保留工作和重返工作方案、(3) 確保於工作場所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合理調整、(4) 組織、加強與擴展完整之適應訓練、復健服務及方案
解析
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26條規定,國家應組織、加強與擴展全面性之適應訓練與復健方案(4),並推廣身心障礙者輔具與輔助科技之知識、可及性與運用(1)。另依第27條工作與就業規定,應確保於工作場所提供合理調整(3),並促進職業訓練與專業重建、保留工作和重返工作方案(2),全面保障職災等身心障礙勞工之勞動權利與社會參與,故四者皆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