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15題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題目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 (1) 提供安全資料表
- (2) 容器標示
- (3)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 (4) 有效清查化學品之存量、位置及使用人是否接受安全訓練
官方答案
(3)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變更工作前,所實施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不得少於3小時;而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之人員,其危害通識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亦應依規定充足實施,僅實施2小時並不符合法定時數要求。其他如提供SDS、容器危害標示與盤點清查存量及人員訓練資格,均為化學品管理的良好常規措施。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