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34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未設置安全衛生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時,可能遭 受之處分為下列何者?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未設置安全衛生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時,可能遭 受之處分為下列何者?
- (1)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金
- (2)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3)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 (4)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4)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依規定設置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若事業單位違反該規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屬於行政罰鍰而非刑事罰金)。因此處罰額度為3萬至15萬元行政罰鍰,答案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