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58題
雇主使勞工從事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疾 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多少年?
題目
雇主使勞工從事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疾 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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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5
- (3) 1
- (4) 20
官方答案
(1) 3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疾病預防措施(如健康評估、工時安排及面談指導等),並應作成執行紀錄,且該紀錄應留存3年,以落實過勞預防與健康管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