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32題

對於訂有容許暴露標準之化學品經評估結果屬於第一級管理者,雇主應至少多久實施暴露評估1 次?

題目

對於訂有容許暴露標準之化學品經評估結果屬於第一級管理者,雇主應至少多久實施暴露評估1 次?

  1. (1) 3 年
  2. (2) 1 年
  3. (3) 製程變更前或變更後6 個月內
  4. (4) 2 年

官方答案

(1) 3 年

解析

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雇主對於訂有容許暴露標準之化學品,經依規定之採樣策略評估結果,屬於第一級管理者(暴露濃度低於容許暴露標準之二分之一者),應至少每3年實施暴露評估一次;若評估結果屬第二級管理(暴露濃度介於二分之一至容許標準者),則應至少每1年實施暴露評估一次;第三級管理者則應立即採取改善措施。故第一級管理之評估週期為至少3年1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