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48題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 估,下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題目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 估,下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 (1) 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
- (2)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 (3) 自願進行
- (4) 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
官方答案
(2)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解析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相關審查規範,開發行為是否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決定方式包括:開發單位依規定自願進行、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審查認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者,或是符合法規明定特定開發行為與規模之標準。民眾或民間團體之抗爭屬於利害關係人之意見表達,非屬法律明定判定是否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評的法定決定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