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63題

下列何種人員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工作者?

題目

下列何種人員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工作者?

  1. (1) 勞工
  2. (2) 建教生
  3. (3) 水電工
  4. (4) 合夥人

官方答案

(1) 勞工、(2) 建教生、(3) 水電工

解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將工作者定義為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建教生在建教合作事業單位接受訓練、實際從事勞動並受指揮監督,因此屬於工作者;水電工無論是受僱的勞工,或自行承攬的自營作業者,都在保障範圍內。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時居於事業主(雇主)地位,並非本法定義的工作者,故第4項不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