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24題
依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 半徑1 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多少?
題目
依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 半徑1 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多少?
- (1) 1 /5
- (2) 1/3
- (3) 1 /4
- (4) 1/2
官方答案
(1) 1 /5
解析
依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第8條第2款,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半徑1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五分之一(1/5),以避免作業面與周圍產生顯著明暗差而造成視覺疲勞。故正確答案為1/5,即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