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24題

依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 半徑1 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多少?

題目

依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 半徑1 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多少?

  1. (1) 1 /5
  2. (2) 1/3
  3. (3) 1 /4
  4. (4) 1/2

官方答案

(1) 1 /5

解析

依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第8條第2款,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半徑1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五分之一(1/5),以避免作業面與周圍產生顯著明暗差而造成視覺疲勞。故正確答案為1/5,即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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