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32題

受僱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如未特別約定屬於下列何 者?

題目

受僱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如未特別約定屬於下列何 者?

  1. (1) 雇用人與受僱人共有
  2. (2) 雇用人
  3. (3) 受僱人
  4. (4) 雇用人所指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官方答案

(2) 雇用人

解析

依據我國《專利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受僱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即所謂「職務上發明」,在勞雇雙方未作特別契約約定的情形下,基於雇用人提供資源與薪資之原則,其專利申請權及取得之專利權依法直接歸屬於雇用人。受僱人則享有姓名表示權及依同條第2項向雇用人請求適當報酬之權利。故答案為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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