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5題

固定用的護木,其長度必須超過骨折部位的何處?

題目

固定用的護木,其長度必須超過骨折部位的何處?

  1. (1) 近心端的第二關節
  2. (2) 下方關節
  3. (3) 上方關節
  4. (4) 上、下兩端關節

官方答案

(4) 上、下兩端關節

解析

急救骨折固定原則中,護木固定之主要目的是使骨折部位維持靜止、限制活動,以避免二次傷害或刺傷血管、神經與周圍軟組織。為達到有效固定,護木之長度必須足夠支持並超越骨折部位的上端與下端兩個相鄰關節(即上、下兩端關節均須同時固定固定住),避免關節轉動牽引骨折斷端。僅固定上方、下方或單一關節均無法達到制動效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