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21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時, 可能遭受之處分為下列何者?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時, 可能遭受之處分為下列何者?
- (1)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2)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 (3)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金
- (4)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4) 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規定,違反第23條第1項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等組織或人員規定者,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時,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行政罰)。選項1及3列為「罰金」(刑罰)係屬性質錯誤;選項2罰鍰上限金額不符法規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