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63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下列那些事業單位應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系統?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下列那些事業單位應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系統?
- (1)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100 人以上
- (2)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200 人以上
- (3) 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
- (4) 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300 人以上
官方答案
(2)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200 人以上、(3) 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之二規定,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事業單位包括: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者;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500人以上者;以及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因此第一類事業為200人以上而非100人,第二類為500人以上而非300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