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2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1. (1) 不輕易移動傷患
  2. (2) 速請醫師
  3. (3) 向急救中心聯絡
  4. (4)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官方答案

(4)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處理疑似脊柱或頸部受傷的傷患時,首要原則為「維持呼吸道暢通與固定脊椎」,絕對不可輕易移動傷患,以防造成脊髓二次傷害導致癱瘓。若必須搬運,必須使用長背板搭配頸圈並採多手固定翻身法進行固定後再行搬動,切忌在無適當固定器材下徒手搬運,因此「如無合用器材需2人作徒手搬運」為錯誤處置。現場應立即請求專業救護人員(如撥打119向急救中心聯絡或速請醫師指導)協助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