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75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下列那些事業單位應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系統?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下列那些事業單位應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系統?

  1. (1)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100 人以上
  2. (2)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200 人以上
  3. (3) 第二類事 業勞工人數在300 人以上
  4. (4) 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

官方答案

(2)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200 人以上、(4) 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 條之 2 規定,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之事業單位包括: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 200 人以上者(選項 2 正確,選項 1 為 100 人不符合);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 500 人以上者(選項 3 稱 300 人不符標準);以及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其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選項 4 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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