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4題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題目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 (1)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 (2) 有效清查化學品之存量、位置及使用人是否接受安全訓練
- (3) 提供安全資料表
- (4) 容器標示
官方答案
(1)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所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其中製造業等一般勞工作業不得少於3小時,而非2小時;若涉及危險性或有害作業更應依法增加時數。選項2落實化學品盤點清查、選項3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提供安全資料表(SDS)、選項4確實張貼危害標示,均為化學品管理之良好且必要的措施。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