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41題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小舅子乙(二親等以內的關係人)間,下列 何種行為不違反該法?
題目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小舅子乙(二親等以內的關係人)間,下列 何種行為不違反該法?
- (1) 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小舅子乙
- (2) 小舅子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 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
- (3) 關係人乙經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程序,並主動在投標文件表明與甲的身分關係,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 (4) 甲、乙兩人均自認為人公正,處事坦蕩,任何往來都是清者自清,不需擔心任何問題
官方答案
(3) 關係人乙經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程序,並主動在投標文件表明與甲的身分關係,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原則上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進行補助、買賣或承攬等交易行為。但若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招標,且身分關係人於投標文件內主動揭露並表明其與公職人員之身分關係者,屬於法律明文許可之例外規定,故選項(3)合法不違反該法。選項(1)涉及人事進用關說、選項(2)為不當請託關說,均屬違法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