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54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時, 可能遭受之處分為下列何者?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時, 可能遭受之處分為下列何者?
- (1)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 (2)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3)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4)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金
官方答案
(3)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應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若違反該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屬於行政罰,非刑事罰之罰金)。同法第43條之罰鍰額度為三十萬元,第45條則為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故正確選項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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