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12題
眼部臉部防護具可防止的危害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眼部臉部防護具可防止的危害不包括下列何者?
- (1) 化學品
- (2) 針扎
- (3) 熱
- (4) 輻射
官方答案
(2) 針扎
解析
眼部與臉部防護具(如安全眼鏡、防護面罩、護目鏡)之主要防護目的,是防止飛來物、噴濺之化學品(酸鹼溶劑)、高熱熔融金屬或熱輻射、以及有害光學輻射(如紫外線、紅外線、雷射)直接侵入或損傷眼部與顏面組織。針扎危害主要發生於手部注射針頭或尖銳醫療器具操作不當,屬於經皮穿刺傷害,應透過安全針具、防穿刺手套及安全棄置容器等工程與行政管制預防,不屬於眼臉部防護具之防護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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