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12題

眼部臉部防護具可防止的危害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眼部臉部防護具可防止的危害不包括下列何者?

  1. (1) 化學品
  2. (2) 針扎
  3. (3) 熱
  4. (4) 輻射

官方答案

(2) 針扎

解析

眼部與臉部防護具(如安全眼鏡、防護面罩、護目鏡)之主要防護目的,是防止飛來物、噴濺之化學品(酸鹼溶劑)、高熱熔融金屬或熱輻射、以及有害光學輻射(如紫外線、紅外線、雷射)直接侵入或損傷眼部與顏面組織。針扎危害主要發生於手部注射針頭或尖銳醫療器具操作不當,屬於經皮穿刺傷害,應透過安全針具、防穿刺手套及安全棄置容器等工程與行政管制預防,不屬於眼臉部防護具之防護範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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