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44題
雇主使勞工從事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 疾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多少年?
題目
雇主使勞工從事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 疾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多少年?
- (1) 5
- (2) 3
- (3) 20
- (4) 1
官方答案
(2) 3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作業,為防範腦心血管疾病等促發疾病,應採行危害評估、工時安排及健康管理等預防措施,並作成執行紀錄留存3年。本題涉及過勞預防法規之紀錄保存年限,法定要求即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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