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1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1. (1) 僅需負刑事責任
  2. (2)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3.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須負擔
  4. (4)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官方答案

(4)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解析

依現行《營業秘密法》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者,除第12條明定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同法第13條之1亦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非依法律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罰金;若意圖在境外使用者罰則更重。因此侵害營業秘密須同時負擔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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