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7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 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多少年?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 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多少年?
- (1) 20
- (2) 5
- (3) 3
- (4) 1
官方答案
(3) 3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職場霸凌、暴行等),應採取預防危害之必要措施(包含危害辨識、配置作業場所、通報處理程序等),並應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3年」。勞動部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指引與設施規則皆明確規範職場不法侵害預防紀錄保存年限為3年,故選項3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