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32題
下列何者非屬使用合梯,應符合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使用合梯,應符合之規定?
- (1) 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2) 合梯應具有堅固之構造
- (3) 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80 度以上
- (4) 合梯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
官方答案
(3) 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80 度以上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規定,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應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並應有防滑絕緣腳座。因此選項3敘述「角度應在80度以上」錯誤,角度過陡容易導致合梯後傾翻倒造成墜落災害。其餘選項皆符合該條規定:合梯應具有堅固之構造、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與腐蝕、踏板面寬度應在5公分以上且具防滑梯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