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4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經常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採自然換氣 時,其窗戶及其他開口部分等可直接與大氣相通之開口部分面積,應為地板面積之多少 以上?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經常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採自然換氣 時,其窗戶及其他開口部分等可直接與大氣相通之開口部分面積,應為地板面積之多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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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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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1條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經常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採自然換氣時,其窗戶及其他開口部分等可直接與大氣相通之開口部分面積,應為地板面積之二十分之一(1/20)以上。該規定旨在確保室內作業環境能維持基本空氣流通,預防缺氧或有害氣體積聚。若開口面積未達地板面積1/20,或自然換氣不足時,雇主應設置機械通風設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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