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34題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 (2)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 (3)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4) 原事業單位交付承攬,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官方答案
(2)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6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5條規定,事業單位將其事業之全部或部分交付承攬時,如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補償責任。此法定連帶補償責任係為保障勞工權益,避免承攬人無力負擔補償,因此選項2正確。選項1與4忽視了原事業單位的連帶補償義務;選項3將雇主之法定補償責任與保險機構(勞保局)給付混為一談。故本題正確選項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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