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35題

下列何者非為危害眼睛之因素?

題目

下列何者非為危害眼睛之因素?

  1. (1) 有害光線
  2. (2) 噪音
  3. (3) 熔融金屬
  4. (4) 飛濺之粒子

官方答案

(2) 噪音

解析

眼睛危害因子主要包括物理性傷害(如飛濺之碎片粒子、粉塵、熔融高溫金屬)、化學性傷害(酸鹼液體噴濺、刺激性氣體)以及輻射性傷害(紫外線、紅外線、雷射等有害光線)。噪音屬於物理性危害因子,其主要經由空氣震動傳遞,主要受害器官為聽覺系統(如內耳耳蝸毛細胞受損),導致暫時性或永久性聽力損失,並不會直接對眼睛構成危害。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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