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1題
某醫院(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勞工人數215 人,應如何置管理人員?
題目
某醫院(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勞工人數215 人,應如何置管理人員?
- (1)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 人、職業安全管理師及勞工衛生管理師各1 人以上
- (2)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 人
- (3)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 人及職業安全管理師(或勞工衛生管理師)1 人以上
- (4)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 人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1 人
官方答案
(2)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 人
解析
醫療保健服務業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所定的第二類事業。依該辦法規定,第二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未滿三百人者,只需設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須達三百人以上才需增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人數更多時才需設置管理師。本例215人未滿三百人,因此只需設置業務主管一人,不必另置管理員或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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