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69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下列那些屬雇主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所標明,並禁止非從事作業有 關之人員進入之工作場所?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下列那些屬雇主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所標明,並禁止非從事作業有 關之人員進入之工作場所?

  1. (1) 高架作業之場所
  2. (2) 有害物超過容許濃度之場所
  3. (3) 處置大量高熱物體或顯著濕熱之場所
  4. (4) 氧氣濃度未滿18%之場所

官方答案

(2) 有害物超過容許濃度之場所、(3) 處置大量高熱物體或顯著濕熱之場所、(4) 氧氣濃度未滿18%之場所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8條等相關規定,雇主應於明顯易見處標明並禁止非從事作業人員進入之場所,包含:處置大量高熱物體或顯著濕熱之場所、有害物超過容許濃度之場所、氧氣濃度未滿18%之缺氧場所,以及處置大量放射性物質之場所等。高架作業場所則屬於應落實防墜設施與安全帶防護之場所,法規並未將一般高架作業直接列為全面禁止非從事人員進入之特定標示場所類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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