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21題
依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事者不會遭中央主管機關廢 止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
題目
依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事者不會遭中央主管機關廢 止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
- (1) 驗證合格產品因瑕疵造成重大傷害或危害
- (2) 遭勞動檢查機構移送司法機關處分
- (3) 經購樣、取樣檢驗結果不符合型式驗證實施標準
- (4) 經限期提供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技術文件或樣品,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或屆期仍未提供
官方答案
(2) 遭勞動檢查機構移送司法機關處分
解析
依《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報驗義務人有產品瑕疵造成重大傷害、購樣檢驗不符標準、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文件樣品等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若涉及詐欺等不正方式取得者依第45條為「撤銷」資格並移送司法機關,故「遭移送司法機關處分」非屬第46條之「廢止」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