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1題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安全資料表應具有幾項內容?
題目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安全資料表應具有幾項內容?
- (1) 8
- (2) 12
- (3) 16
- (4) 6
官方答案
(3) 16
解析
依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12條及附表四規定,安全資料表(SDS)內容共涵蓋16大項,包括:化學品與廠商資料、危害辨識資訊、成分辨識資料、急救措施、滅火措施、洩漏處理方法、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暴露預防措施、物理及化學性質、安定性與反應性、毒性資料、生態資料、廢棄處置方法、運送資料、法規資料以及其他資料。此規範接軌聯合國GHS制度,故正確認識與製作16項內容為安全資料表的核心考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