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1題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安全資料表應具有幾項內容?

題目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安全資料表應具有幾項內容?

  1. (1) 8
  2. (2) 12
  3. (3) 16
  4. (4) 6

官方答案

(3) 16

解析

依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12條及附表四規定,安全資料表(SDS)內容共涵蓋16大項,包括:化學品與廠商資料、危害辨識資訊、成分辨識資料、急救措施、滅火措施、洩漏處理方法、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暴露預防措施、物理及化學性質、安定性與反應性、毒性資料、生態資料、廢棄處置方法、運送資料、法規資料以及其他資料。此規範接軌聯合國GHS制度,故正確認識與製作16項內容為安全資料表的核心考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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