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27題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題目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1. (1) 乙公司以其營業秘密設定質權,供擔保向丙銀行借款
  2. (2)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3. (3) 營業秘密共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授權他人使用該營業秘密
  4. (4) 債權人A 聲請強制執行甲公司之營業秘密

官方答案

(2)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解析

依據我國《營業秘密法》第3條規定,數人共同研究或開發之營業秘密,其權利歸屬依契約約定;無約定者,由各出資人或研究人共有,故共有新技術為法所肯認。另依同法第5條規定,營業秘密不得為質權及強制執行之標的,故選項1與4皆不得為之;依第4條規定,共有人各共有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同意授權,故選項3之拒絕行為為法所不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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