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學科
第62題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為防止屋頂踏穿災 害,應有那些安全衛生設施?
題目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為防止屋頂踏穿災 害,應有那些安全衛生設施?
- (1) 安全網
- (2) 適當強度、寬度之踏板
- (3) 安全通道
- (4) 護欄
官方答案
(1) 安全網、(2) 適當強度、寬度之踏板、(3) 安全通道
解析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規定,雇主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如石綿板、採光罩、鐵皮等)構築之屋頂作業時,為防止踏穿墜落災害,應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而護欄主要用於屋頂邊緣或開口部之防墜,針對屋頂易踏穿表面作業,法定特定預防踏穿設施為踏板、安全網及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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