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4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2) 刑法
- (3) 貪污治罪條例
- (4) 未違反法令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該法所稱之關係人包括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弟弟為二親等旁系血親),人事聘僱進用屬於該法規範之非財產上利益。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進用其親弟為工友,已構成利用職權圖利關係人,明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