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 學科

第55題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有誤?

題目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有誤?

  1. (1) 製造、販售仿冒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但已侵害商標權之行為
  2. (2) 原作者自行創作某音樂作品後,即可宣稱擁有該作品之著作權
  3. (3) 商標權是為促進文化發展為目的,所保護的財產權之一
  4. (4) 以101 大樓、美麗華百貨公司做為拍攝電影的背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官方答案

(1) 製造、販售仿冒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但已侵害商標權之行為

解析

依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明知為仿冒商品而製造、販售,已構成侵害商標權;商標法第 95 條明定此類犯行非屬告訴乃論,而為公訴罪,可處有期徒刑並科罰金。故選項1稱「製造、販售仿冒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顯有錯誤,為本題有誤之敘述。選項2正確:著作權法第 10 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無須登記。選項4正確:依著作權法第 58 條,於戶外場所長期展示之建築著作(如 101 大樓、美麗華),得以任何方法利用,拍攝電影取景屬合理使用。選項3將商標權目的誤述為促進文化發展(此為著作權法立法目的),其表述亦有疑義,但本題最明確錯誤者為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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