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 學科
第60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3)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4)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官方答案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者,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且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即便先前已取得當事人同意,當事人仍享有隨時拒絕行銷的權利,企業不得剝奪,故選項2錯誤。若違反前述規定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依同法第48條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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