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 學科
第42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2) 查詢或請求閱覽
-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法條賦予的是針對「自身」個人資料行使權利,並無「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之權限,故選項1非屬法定當事人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