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23題
下列有關混合物危害標示之敘述,何者有誤?
題目
下列有關混合物危害標示之敘述,何者有誤?
- (1) 未作整體測試者,對於燃燒、爆炸及反應性等物理危害性應使用有科學根據之資料,評估其物理危害性
- (2) 未作整體測試者,其健康危害性,除具有科學資料佐證外,視同具有各該成分之健康危害性
- (3) 已作整體測試者,對於燃燒、爆炸及反應性等物理危害性應使用各別物質有科學根據之資料,評估其物理危害性
- (4) 混合物已作整體測試者,依整體測試結果
官方答案
(3) 已作整體測試者,對於燃燒、爆炸及反應性等物理危害性應使用各別物質有科學根據之資料,評估其物理危害性
解析
依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8 條規定,混合物之危害分類標準如下:(1) 混合物已作整體測試者,依整體測試結果判定(選項 4 正確);(2) 未作整體測試者,燃燒、爆炸及反應性等物理危害性,應使用有科學根據之資料評估(選項 1 正確),健康危害性則視同具有各該成分之健康危害性(選項 2 正確)。因此,若混合物「已作整體測試」,其物理危害性就應直接採用整體測試的實際結果判定,而非使用各別物質之資料評估,故選項 3 敘述有誤,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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