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26題

依法令規定,安全資料內容計有多少項?

題目

依法令規定,安全資料內容計有多少項?

  1. (1) 十
  2. (2) 十六
  3. (3) 二十
  4. (4) 十三

官方答案

(2) 十六

解析

依據我國《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12 條及附表四規定,安全資料表(SDS,舊稱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應依聯合國 GHS 規範詳列十六大項內容。這 16 項依序為:化學品與廠商資料、危害辨識資訊、成分辨識資料、急救措施、滅火措施、洩漏處理方法、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暴露預防措施、物理及化學性質、安定性與反應史、毒性資料、生態資料、廢棄處置方法、運送資料、法規資料及其他資料。因此安全資料內容計有十六項,答案選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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