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26題
依法令規定,安全資料內容計有多少項?
題目
依法令規定,安全資料內容計有多少項?
- (1) 十
- (2) 十六
- (3) 二十
- (4) 十三
官方答案
(2) 十六
解析
依據我國《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12 條及附表四規定,安全資料表(SDS,舊稱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應依聯合國 GHS 規範詳列十六大項內容。這 16 項依序為:化學品與廠商資料、危害辨識資訊、成分辨識資料、急救措施、滅火措施、洩漏處理方法、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暴露預防措施、物理及化學性質、安定性與反應史、毒性資料、生態資料、廢棄處置方法、運送資料、法規資料及其他資料。因此安全資料內容計有十六項,答案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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