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31題

下列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何者敘述錯誤?

題目

下列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何者敘述錯誤?

  1. (1)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2. (2) 人民得向主管機關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情形
  3. (3) 環保局得視噪音狀況劃定公告噪音管制區
  4. (4) 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

官方答案

(1)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解析

依《噪音管制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執行法定之檢驗測定並非僅「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即可,檢驗測定機構必須取得環境部許可證,並由合格檢驗測定人員依公告標準方法操作,測定結果始具法定效力,故選項1錯誤。選項2符合人民檢舉違規之權利;選項3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劃定公告噪音管制區之權責;選項4符合本法對噪音「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之定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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