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民俗調理業腳底按摩單一級 學科
第9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環境講習
- (2)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3) 衛生講習
- (4) 消防講習
官方答案
(1) 環境講習
解析
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構)或其他組織,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此項講習旨在加強違法者的環境保護意識與責任,促進環境永續發展。其他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衛生講習與消防講習,分別屬於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衛生食品或消防法規體系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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