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共同科目題庫 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

第13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 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 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1. (1) 公司
  2. (2)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3. (3)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4. (4)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官方答案

(1)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11條,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原則上以受雇人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題工程師因職務所撰寫的電腦程式屬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在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時,著作財產權歸公司(雇用人)。至於著作人格權仍歸工程師,但題目問的是著作財產權,故答案為公司,並非工程師個人、股東共有或雙方共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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