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共同科目題庫 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
第2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2) 於首次行銷時, 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 (3)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4)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1)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當事人得隨時拒絕,不受其先前是否書面同意所影響,故選項1「即不得拒絕」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同條並規定首次行銷應提供拒絕方式(選項2正確),當事人拒絕時應停止利用(選項3正確);違反停止義務者,依第22條按次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選項4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