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5題

關於憲法對性別平等之保障,下列何者尚未被司法院大法官援引為國家促進兩性實質平等之依據或參考?

題目

關於憲法對性別平等之保障,下列何者尚未被司法院大法官援引為國家促進兩性實質平等之依據或參考? A. 憲法第156 條:國家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福利政策 B. 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第6 項:國家應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C. 憲法第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D.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2 條與第5 條

官方答案

  • 答案:A. 憲法第156 條:國家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福利政策

解析

憲法第156條規定國家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性質上屬於對婦女與兒童的保護性、給付性規定;大法官論述「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時,並未以本條為依據。B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明定國家應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C的憲法第7條揭示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兩者都是釋憲實務反覆援引的依據。D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2條、第5條要求消除歧視性法規與習俗,也曾被引為參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