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6題
藥師法第11 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牴觸下列何種權利?
題目
藥師法第11 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牴觸下列何種權利? A. 居住自由 B. 工作權 C. 財產權 D. 平等權
官方答案
- 答案:B. 工作權
解析
藥師法第11條將藥師執業處所限定於一處,涉及人民選擇職業之自由,屬於對工作權之限制。司法院釋字第711號認為,此種限制應具重要公共利益目的,且符合比例原則;系爭規定未區分情形一律限制,對藥師職業自由造成過度限制,牴觸工作權保障,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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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