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2題

下列有關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的概念,何者與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有違?

題目

下列有關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的概念,何者與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有違? A. 公開播送係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B. 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公開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則不屬公開播送規範範圍 C. 公開演出係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D. 公開傳輸係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官方答案

  • 答案:B. 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公開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則不屬公開播送規範範圍

解析

著作權法第3條第7款對公開播送的定義,除「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廣播系統傳送訊息」外,後段並明定「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公開播送(即再播送)。B卻稱此種情形不屬公開播送規範範圍,與法條文義有違。A為該款前段定義;C為同條第9款公開演出的定義(尚包含以擴音器等器材傳達原播送內容);D為同條第10款公開傳輸的定義,包含使公眾得於各自選定時間、地點接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